在封建时代,皇帝的诏令是国家最重要的公文形式。凡军国要事、法律命令、赏赐封赠、刑罚惩戒、田赋徭役、天文历法等一切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要事务,都以皇帝的名义颁发诏令一类的文书来进行处理。
皇帝诏令类文书有:制、诏、策、敕、册、诰、旨、令、谕等。臣工上奏皇帝的上行文书,无论种类、用书有:制、诏、策、敕、册、诰、旨、令、谕等。臣工上奏皇帝的上行文书,无论种类、用途、规格、体裁,都有严格的规定。据《明会典》通政使司条规定:“凡内外各衙门,一应公事用题本,其虽系公事而循例奏报、奏贺、若乞恩、认罪、缴敕、谢恩,并军民人等陈情、建言、伸诉等事,俱用奏本。”总括历代臣工上奏类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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