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判六“醉”犯 多未出车祸|交通事故 - 考驾照网
考驾照网> 交通事故> 正文

昨判六“醉”犯 多未出车祸

来源:考驾照网更新时间:2013-07-16 15:00

 

  昨判六“醉”犯 多未出车祸

  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了解到,醉驾入刑两年多来,醉驾案总体上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不过近期醉驾案仍时有发生,一些司机因怀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终食苦果。昨天,就有6名司机因此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3个月。

  26岁的黄云是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员工。6月16日23时许,黄云酒后驾车,行驶到紫竹院路车道沟桥西时,与他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赶到后,认定黄某负事故全责。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7.3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案发后,黄云赔偿被害人车辆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6万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发后,黄云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昨天获刑的6名醉驾司机中,2人发生事故,6人未发生事故。

  数字分析

  危险驾驶罪是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一项罪名。据海淀法院刑一庭统计,自2011年5月1日至同年12月,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79件;2012年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91件,其中上半年审结106件,下半年审结85件;2013年上半年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7件,较去年同期下降393%,两年多来总体上亦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

  犯罪特点

  海淀法院刑一庭法官马琳说,该类案件绝大多数罪犯都是初犯,无前科劣迹,且认罪态度较好,人身危险性小。以2012年审结的191件危险驾驶案件为例,其中仅1人系累犯。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

  从犯罪原因来看,多数属于明知故犯、心存侥幸。目前此罪的被告人均普遍了解醉酒后驾车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但出于对自己驾驶技术的自信或路途短不会被警察查获等原因,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仍然不惜以身试法,终于酿成大错。

  而从案发原因来看,多数案件属于被警方依法主动查获,未造成其他实际危害。以2012年为例,被民警依法查获的有154件,占全部案件的80.6%,发生事故的有36件,占18.8%。

  马琳认为,危险驾驶罪审限较短,羁押时间有严格限制。由于本罪的最高刑为拘役6个月,实践中,多数此类案件到达法院时已接近最长羁押日期,导致需要先对被告人办理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收押,这使被告人有脱离监管的危险。

  法官建议

  针对此类案件特点,马琳提出建议:建议公安机关继续大力查处酒驾行为,以减少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而公、检、法应加强协调配合,加快此类案件办理速度。

  此外,应贯彻宽严相济、打击与教育并举。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应依法严肃处理,但对于血液中酒精含量较低、未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被告人,可尝试判处缓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2024年小车科目一模拟试题

2024年小车科目四模拟试题

驾校相关信息:
  • 厦门驾校排行榜
  • 厦门驾车陪练
  • 厦门汽车违章查询
  • 北京驾校排行榜
  • 北京驾车陪练
  • 北京驾车违章查询
  • 无锡车辆违章查询
  • 无锡驾驶证扣分查询
  • 无锡新区驾校排行
  • 北京驾校优惠信息
  • 周边城市驾校:
    驾校-热门城市:

    考驾照网(www.kaojiazhao.com) 旗下平台: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

    考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电话: QQ: 邮箱:(接受色情、低俗、侵权、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

    Powered by 考驾照网 © 2001-2013 KAOJIAZHAO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