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家暴等行为造成另一方人身损害的,受害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侵权责任法》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受害方取得人身损害赔偿后,有权在离婚诉讼中依据《婚姻法》四十六条主张离婚的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后,有权在离婚诉讼中依据《婚姻法》四十六条主张离婚的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可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但依据的是《侵权责任法》而非《婚姻法》的规定。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