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位国家元首,相对于实权元首而言。是指作为国家象征但缺少行政权力的元首,包括大部分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王或女王、实行议会共和制的总统以及部分英联邦国家的总督等。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八二宪法》的框架下也属于虚位元首,直到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兼任国家主席。虚位元首是“实权元首” 的对称。指处于虚位状态的国家元首。虚位元首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都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仅仅是国家的一种象征。存在于议会内阁制国家(如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希腊等)和一元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国、日本、荷兰等)。 在内阁制共和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分立,总统行使职权要根据内阁的建议或决定,实际权力完全操纵在内阁总理手里。在一元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统而不治,没有实际权力,主要起一种象征作用。
君主立宪制的包括英国、荷兰、比利时、丹麦、挪威、瑞典、西班牙、卢森堡、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泰国、柬埔寨、日本、阿联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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