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超市期间,若因超市未做好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或者由于超市突发状况导致摔伤,即发生人身损害的,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客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顾客有权追究超市的侵权责任并获得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如果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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