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市卫生局办公室领取成绩单,无单位的考生可携带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领取。考生领取成绩单后,成绩合格人员需认真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证书号码不需填写,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由单位或个人统一交当地市卫生局办公室,同时附成绩单复印件。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由单位或个人统一交当地市卫生局办公室,同时附成绩单复印件。
通过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