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是一种可以将病毒传染给他人的疾病,它的传染途径主要有四种,血液、体液、母婴垂直传播、医源性传播,除了这四种传播途径外,其它在日常生活中接触乙肝患者的人,被传染患上此病的概率是很小的。
有乙肝能办健康证,但是必须是肝功能正常,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餐饮业,并宣布取消厨师、餐厅服务员等四类职业人员上岗前的乙肝项目检测及门槛。
2010年2月初,卫生部、人保部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各地须在30天内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以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正常的入学、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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