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购房要注意的陷阱有:
1、落不落订,主动权在购房者手中,落了订,就不能不交购房款。应对绝招是,一定要看到现楼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按照现行规定,发展商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好协议,他的售房资金受到政府的控制,这样他才能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就基本保证了买的房子不会“烂尾”。
2、天上掉下大陷饼。比如“购房返租,以租金抵购房款”、“购房送全屋家具”、“购房送豪华装修”等。应对绝招是,要明白买的是什么,有没有支付能力,根据这两条来决定应不应该买房,应该买什么样的房。
3、发展商在与签商品房预售契约时,同时塞给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只对发展商一方有好处。应对绝招是,要坚持只签格式契约,签补充协议一定要对自己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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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展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如何优美、配套设施如何完善,但是这些又都没有写在合同上。到了交楼的时候,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应对绝招是,在落订之前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一下,那才真是眼见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