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书院是用来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
唐末至五代期间,战乱频繁,许多读书人避居山林,遂模仿佛教禅林讲经制度创立书院,形成了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
书院制度萌芽于唐,完备与宋,废止于清,前后千余年的历史,对中国封建社会教育与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北宋时,以讲学为主的书院日渐增多。
南宋时随理学的发展,书院逐渐成为学派活动的场所。书院大多是自筹经费,建造校舍。教学采取自学、共同讲习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自学为主。
明代书院发展到一千两百多所,但其中有些是官办书院。一些私立书院自由讲学,抨击时弊,成为思想舆论和政治活动场所。最著名的有江苏无锡东林书院。东林书院的对联写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到了光绪二十七年诏令各省的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的书院改为中学堂,各州县的书院改为小学堂。至此,书院退出了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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