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
2、持有人户籍地址;
3、持有人公民身份号码;
4、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地址;
5、居住证号、有效期限、签发日期、签发机关、持证人的免冠一寸彩照。
第十三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第十三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3、确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集体宿舍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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