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之间长期没有性生活,那么是可以离婚的。因为长期没性生活,可能会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经过法院的调解后,依然坚持要离婚的话。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没有挽回的可能,所以,法院应该会准许该夫妻双方的离婚请求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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