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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