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
2、而且,随着承包制的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勾,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可以将多余的粮食出售,形成了自由市场,农民手上的现金大增,农村经济大为好转。在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五年间,粮食的增幅达到中共建国以来的最高峰。而农民除了需要上缴的公粮外,对种谷物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农民可以选择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农民的收入亦因而提升,部分的农户更跃升为万元户。农村出现了一番新境象。
3、“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普遍实行,为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促使传统农业经济开始朝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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