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相:法相是佛教术语,指诸法之相状,包含体相与义相二者。"法相"与"法身"的区别在于法相是一个包含外延与内涵的,是法的象;法身好比道的法则法身法相包含分身,分身也反包含之。
从法相而深入,略有两大类︰唯识说;境依心有不即是心说。不但中观者从法相看出它的体性本空,而同时,即空而有的心色相依相成的缘起说如此,如中国天台学者中,山外派主张以理心为本而建立诸法,山家派主张一色一香无非中道,法法具足三千诸法,也还是这个唯心说与心色平等说的差别。所以,单从无著、世亲的论典来谈,法相与唯识,欧阳氏的分宗,能看出它的差别,虚大师的法相必宗唯识,能看出它的一致,都有相对的正确。
二者虽都谈一切法,却有两种形式︰一是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蕴处界来统摄一切法。一则以心、心所、色、不相应、无为来统摄一切法。凡唯识必是法相,法相却不必是唯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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