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赞是使馆的组成人员之一,是外交代表的主要助理人。外交代表不在时,一般都由参赞以临时代办名义暂时代理使馆事务。
参赞一词源自于《周易·系辞传》中“参赞于地之化育”,指人与天地自然间的参与和调节作用,多指驻外大使馆中顾问,参事之类之职衔。“参赞”于日常生活中也常被使用,意为“参考,顾问”。参赞分为公使衔参赞、政务参赞、商务参赞、经济参赞、文化参赞、教育参赞等。各国在其使馆中设置哪些参赞,根据其情况与需要而定。一般使馆通常均设有商务参赞、文化参赞。大使离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设有公使衔参赞或政务参赞的使馆,首先由他们履行临时代办职务。商务参赞和文化参赞由派遣国相应的主管部门派出。参赞均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驻外大使或公使的助理。掌理机要文书与调查报告等。我国清朝光绪元年(1875)定出使制,派遣出使大臣。次年,定制于驻外使馆设参赞。清制,参赞从四品或正五品,民国为荐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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