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办理健康证的,但需要肝功能正常才可以办理。乙肝病毒携带者与乙肝恢复期患者有正常入学、培训、工作、结婚、生育的权利。
2、国家疾病控制中心自2009年11月1日起,办理健康证取消乙肝两对半的检查,增设戊肝的检查。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国家疾病控制中心自2009年11月1日起,办理健康证取消乙肝两对半的检查,增设戊肝的检查。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可以办理健康证,但不能从事理发、美容、医务等可能会通过血液传播疾病的服务行业。
3、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只要肝功能正常,就可以办理健康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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