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脚是从宋代开始有的。宋代开始有较明确的记载,裹脚被认为最初先在妓女之间开始流行,之后逐渐影响到中上阶层的妇女。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岁左右,便要开始裹脚。裹脚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性仆人实行。裹脚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
古代女子裹脚的原因:
裹脚是为了取悦古代男人,古代有三寸金莲之说。
相传,最初的裹脚还是来自于李煜,因为李煜一次君臣同乐的时候,迷上了一种舞蹈,这种舞蹈呢,对女子的身体要求及其的高!不仅要身材纤细,还要脚曲做新月状。从此,南塘后宫中开始风靡起来裹脚之风。
裹脚也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窅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缠足女性因为走起路来比较慢,加上艳丽服饰,缠足女性倍感娇柔,看上去婀娜多姿,于是深得当时男子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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