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具有以下优点:
1、四川大学法学院有悠久的历史;
2法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办学传统,是四川省法学人才培养基地;
3、法学院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熟悉中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目标;
4、在教学上,除教育部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学院还开设了三十余门的选修课,从2001级开始,试行学分制,并充分利用四川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指导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修课程,拓展学生的视野;组织和开展观摩审判、模拟审判、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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