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不能就代位权诉讼进行协议管辖、协议仲裁。
【法律依据】
《合同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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