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史相当于现在县级公安局长。典史是中国古代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设于州县,不入品阶,即“未入流”,但由吏部铨选、皇帝任命,属于“朝廷命官”。原本职责是“典文仪出纳”,在没有县丞、主簿时,兼领县丞或主簿之职,兼管钱粮、,兼领县丞或主簿之职,兼管钱粮、户籍、治安之务。典史一职始于元代,该职又称为县尉,与县丞、主簿同为知县的下属官员,其职能类似于今天的县级公安局长。因为排位在第四,因此被民间称为“四爷”,又因为办公场所在知县衙门的西侧,有时候又被称为“西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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