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一个合数用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2、任何一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其中每个质数都是这个合数的因数,叫做这个合数的分解质因数,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
3、质数就是除去自己和1不能被其他的数整除,合数与质数恰恰相反,如果两个数只解质因数,分解质因数只针对合数。
3、质数就是除去自己和1不能被其他的数整除,合数与质数恰恰相反,如果两个数只有公约数1那么这两个数就是互质数,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两个数相乘这两个数就是它们的积的因数一个数能够被另一数整除这个数就是另一数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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