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谨选择充电器 有一句话在业界广为流传:电池不是用坏的,是充坏的。所以充电器的选择很重要。随车使用的充电器应与电池组相匹配,符合本说明充电器参数表要求,否则将有损蓄电池性能。
准确把握充电时间 在使用电动车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最好在电池使用了80%左右的电量后进行充电,如果电池电量一但用尽后,应关闭电源,不要使用电池‘回升电压’来强制行驶,以防止因‘过放电’而缩短电池寿命。 蓄电池连续充电时间超过10小时, 充电器仍不转换变灯或出现电池发烫现象,应立即停止充电交由电池售后服务处理,严禁在充电器不转换变灯的情况下继续充电。
定期检验避免暴晒 蓄电池不可靠近火源、热源,炎热季节严禁在阳光下直接暴晒,温度过高的环境会使蓄电池内部压力增加而使电池限压阀被迫自动开启,直后果就是增加电池的失水量,而电池过度失水必然引发电池活性下降,加速极板软化,充电时壳体发热,壳体起鼓、变形等致命损伤。同时还应避免蓄电池剧烈震动、碰撞和正负极短路。
严禁亏电状态搁置 电池荷电出厂,通常用户可直接装车使用,如搁置时间较长(超过2个月)使用前应补充充电,将充电器插上电池箱后再接上220伏的交流电,充电器转绿灯后继续充电1~2小时,就可停止充电。
Kao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