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有两个原因:
1、唐宋时佛教兴盛,佛教当时虽不禁吃肉,但认为狗肉是极污秽之物,不应食用。
2、最重要的原因,是宋徽宗属狗,由于大臣范致虚告知他京都有人以杀狗为业,应予禁止。宋徽宗居然马上降旨,严禁民间养狗为食,更不许杀狗来卖。可老百姓吃狗肉的习惯却不是很快能扭转的。有需要则有市场,一些从前的狗屠改行杀羊,私下里仍然杀狗卖狗肉,所谓“挂羊头卖狗肉”即因此而来。二十多年后,北宋灭亡,杀狗吃肉不再犯法,但吃狗肉的人已经大为减少,“狗肉不上席”已也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禁忌。现在嗜吃狗肉的,除了朝鲜族外,大概只有粤、桂、黔一带。中原一带只在寒冬时节食狗肉进补,并不作为常规的肉食。即使是吃狗肉的地方,也往往有诸多讲究,比如烹饪狗肉时要将炊具移到室外,吃狗肉也只能在露天,狗肉不仅不能上席,还不能进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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