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参数、设置方法、法律含义等将出现较大调整。
25日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保障道路通畅以及交通安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和深圳市公安交警局联合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交委透露,据调查,在深圳市现有交通标志条件下,经常走错路和偶尔走错路的市民比例占到了近70%。而各指路标志设置位置、信息内容不统一,以及不同标志之间信息缺乏连续和系统性,是影响指路效果的关键。新标准拟建立包含机动车指引系统、非机动车和行人指引系统和公共交通指引系统在内的交通指引体系,对交通标志版面、支撑、信息选取、保持系统和连续的要求等进行详细规定。
其中在机动车指引方面,新标准拟根据深圳市路网情况,结合驾驶员调查和交通量数据分析,将深圳市路线名称信息、地区名称信息、旅游景区信息、交通枢纽或交叉结点、重要地物等五类主要信息按重要度分为四个层次,为指路标志信息的选取提供支持。目的是使指路标志能够在有限的版面中覆盖最大的范围,提供驾驶员最需要的信息,帮助驾驶员寻找目的地。
为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减少错误交通行为、绕行等情况的发生,新标准做了多项规定。例如,要求一般城市道路标志指引,要形成预告、告知、确认的三层次交叉口指引体系:在距交叉口前30m~80m处设置交叉路口告知标志,按相交道路等级及重要性,分别选择前方道路、地区、重要地物信息;重要或大型的交叉口,应在交叉口前300到500米处设置交叉口预告标志,以提醒驾驶员提前选择合适路径。过交叉口后,还应当再设置街道名称标志、路名牌或地点距离标志,用于帮助司机确认行车路径。
此外,新标准也强调对交通安全的保障。例如要求在学校、医院、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域,要通过标志线的设置,为行人及非机动车等交通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服务。记者在上述征求意见稿中看到了“学校区域入口处宜设置注意儿童标志与限速标志,限速值一般不应高于30km/h”等内容。
即日起至11月20日,该征求意见稿将公开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市交委网站(http//www.sztb.gov.cn)下载标准征求意见稿文本,并通过来函(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416房)或电子邮件(szjtghzx@163.com)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来源:深圳公安局交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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