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晒“终生禁驾”名单 这些错误一次都不能犯|新手上路 - 考驾照网
考驾照网> 新手上路> 正文

广州晒“终生禁驾”名单 这些错误一次都不能犯

来源:考驾照网更新时间:2021-07-07 13:30

  近日,广州交警首次向社会公布终生禁驾名单,涉及345人;深圳交警也通报了从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共有113人被处以终生禁驾。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是终生禁驾的两大原因。

  广州晒“终生禁驾”名单 这些错误一次都不能犯

  ●两大类情况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所谓终生禁驾,即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广州交警介绍,终生禁驾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也就是说,凡是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事故且构成犯罪,无论逃逸与否,都可能终生禁驾。

  ●禁驾案例敲警钟 这些错误一次都不能犯

  1、参加同学聚会醉酒开车,撞人后仍然加速

  2014年5月28日,犯罪嫌疑人曾勇参加同学聚会。饭后,他与另外一名同行男子来到停车场准备驾车前往。当曾某驾车在停车场内开出不足3米时,就与行经停车场的20岁男子钟某某发生接触,但曾勇并没有意识到事故的发生,仍然继续加速,直至把钟某某推行到一辆停在车场的小车身上,随后曾勇倒车再撞上两辆停在车场内的小车才停下来。

  停车场保安见状马上拨打110报警。曾勇被赶到现场的交警控制,经司法鉴定,曾勇血液中检出酒精浓度高达212.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事发后,钟某某被救护车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据事故经办民警介绍,事故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法医解剖中心的尸检报告指出,钟某某是胸腔受硬物挤压致多器官破损死亡的。可见,如果曾勇在驾车与行人发生接触时及时发现,并采取制动,完全可以避免这次惨剧的发生。

  曾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终身禁驾。

  2、无证驾驶撞死一女后逃逸

  2014年4月5日凌晨2时17分,广州交警白云一大队接到市局110转来的警情,称一名女性疑似在骑人力三轮车的过程中被不明车辆碰撞导致当场死亡。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勘查。

  3时50分,办案民警掌握到案发时间段一名可能经过案发路段人员的电话号码,当即致电其询问事故发生经过,谈话中发现该路人疑点很大。

  4时34分,民警找到路人谭志文,该交通事故成功告破。谭志文称,后来自己也意识到法律的面前,逃是肯定逃不掉的。其实在民警打电话找到自己的时候,自己心里的那道防线已经彻底崩塌了。

  经初步调查,涉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嫌疑人谭志文属无证驾驶,身体中未检测出酒精含量。

  除接受应有的刑事处罚外,谭志文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列入终身禁驾名单。

  3、驾摩托车撞死路人逃逸

  2013年6月14日8时43分左右,广州市荔湾区东海南路39号(桥中珠岛花园正门)对出路段发生一起红色女装二轮摩托车与行人发生碰撞,行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后,二轮摩托车驾驶员驾车逃逸。

  荔湾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成立专案组前往现场勘察,同时走访现场周边的群众,调取周边道路监控录像。为尽快破案,广州交警还通过官方微博及相关媒体发布了督促肇事者投案自首及寻知情者的信息。6月16日,肇事嫌疑人余涛通过媒体获取此信息后,逼于压力,且在家人的劝说下,于当晚向警方投案,并对交通肇事事实供认不讳。

考驾照网【KaoJiaZhao.COM】

  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余涛近日被列入终身禁驾名单中。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本站将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

2024年小车科目一模拟试题

2024年小车科目四模拟试题

驾校相关信息:
  • 厦门驾校排行榜
  • 厦门驾车陪练
  • 厦门汽车违章查询
  • 北京驾校排行榜
  • 北京驾车陪练
  • 北京驾车违章查询
  • 无锡车辆违章查询
  • 无锡驾驶证扣分查询
  • 无锡新区驾校排行
  • 北京驾校优惠信息
  • 周边城市驾校:
    驾校-热门城市:

    考驾照网(www.kaojiazhao.com) 旗下平台: 驾校平台 教练平台 陪练平台 考试平台

    考驾照网举报投诉方式:电话: QQ: 邮箱:(接受色情、低俗、侵权、虐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投诉)

    Powered by 考驾照网 © 2001-2013 KAOJIAZHAO    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