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动车撞伤人千万不要认全责可行吗?
在交警的事故鉴定书还没有出之前,可以不认全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有四种情况,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为减少自己的责任和风险,撞伤人千万不要认全责,一旦认了全责,那么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财产和人身健康等全部损失都要进行赔偿。
不认全责并非为了逃避责任,而是涉及到一个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财务或者人身健康损害赔偿的问题,应该等待交通警察的判定。伤人认全责的后期麻烦,如果不是交警判定的全责,保险公司可能不赔,即时保险公司赔了,那么下一年的保费会增加很多,还会有不良记录。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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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
一)、医疗费:标准: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二)、误工费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残疾赔偿金
(60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60——7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75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十)、后续治疗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
在交警还没有出事故责任鉴定书的时候,不要着急的认全责,电动车撞伤人肇事者不一定是全责,如果是在交通事故鉴定书出来之后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不过如果是确实是全责的,不认也是不行的。